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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商瓏山林遭重罰一千二百萬


中時 更新日期:2011/01/07 02:51 唐鎮宇/台北報導






 ▲位於內湖成功路與民權東路口的「瓏山林藝術館」,被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決定對瓏山林公司開罰1200萬元,創下到目前為止裁罰建商最高的金額。(陳志源攝)

中國時報【唐鎮宇/台北報導】



預售屋交屋時要注意了!台北市內湖千萬豪宅「瓏山林藝術館」建商瓏山林遭檢舉,契約註明公設不含車位及車道,卻仍把車道面積「分」給所有住戶,再宣稱坪數增加是因「施工產生誤差」要求住戶補繳價款,因此多賺一.五億。



公平會決議重罰一千二百萬元,創下公平會有史以來最高罰款紀錄。



位於台北市內湖民權東路六段與成功路二段圓環的「瓏山林藝術館」是預售屋建案,由瓏山林企業在九十五年興建,九十八年交屋;全區共三九○戶,已賣出二九七戶,二七七戶已交屋,當時成交價每坪約四十到四十二萬元左右。



公平會調查發現,瓏山林在車位買賣契約註明「含車道」,房屋買賣契約註明「不含車位及車道」,最後卻把全部車道面積由所有住戶分擔,導致每位住戶權狀登記坪數增加。



公平會副主委施惠芬表示,瓏山林辯稱權狀登記坪數增加是因「施工產生誤差」,又改口是「公共設施變更設計」,最後又說原規劃車道面積由買車位者分擔,但因所有住戶仍會使用地下室,所以改為「由所有住戶分擔」。



施惠芬說,房屋買賣契約從未載明住戶需分擔車道面積,瓏山林將車道視為房屋公設銷售,增加一%以上的面積要求住戶補錢,原本買車位的住戶等於被剝兩層皮,估計公設因此增加四六三坪,扣除未找補面積後約剩三五九坪,以一坪四十二萬元計算,不法所得至少一.五億。



施惠芬表示,瓏山林違反《公平法》第廿四條影響整體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,加上影響住戶眾多、不法利益很高,決議重罰一千二百萬,創公平會史上最高罰款紀錄。



施惠芬呼籲,消費者購買預售屋簽約時,要特別注意公設或共用面積有哪些,交屋時要特別注意公設是否符合契約記載面積。若建商要求補錢,一定要弄清楚哪個部分;若發現建商涉及廣告不實或欺騙,可向公平會檢舉信箱ftcpub@ftc.gov.tw或撥打(02)2351-0022轉380檢舉。



消基會董事、律師謝天仁說,罰鍰應罰到建商不敢再犯,此次罰鍰還不到建商不法獲利的十分之一,公平會應考慮修法提高罰鍰上限;住戶可依公平會處分結果,向建商提請損害賠償訴訟,消保官也應主動介入處理。


資料來源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107/4/2ke23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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