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簷雨遮登記不計價 5月實施
(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9日電)內政部今天說,經廣泛徵詢意見,並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報告後,上週拍板定案,未來預售屋屋簷、雨遮「登記但不計價」,並將納入5月1日上路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。
內政部長江宜樺說,屋簷、雨遮納建物測繪登記,是為維持長久以來土地登記制度穩定性與一致性;不列入房屋買賣坪數是為維護消費者權益,防止建商灌虛坪及哄抬房價,不遵守規定的業者,將依法查核並開罰,最高可罰新台幣150萬元。
內政部表示,屋簷是從屋頂平台延伸,用來遮陽、遮雨的構造物;雨遮則是在窗戶或開口上方,距離窗戶或開口上緣不超過50公分的構造物,範圍自窗戶或開口兩側外緣向外起算最多各50公分,超過50公分就不納入測繪登記,避免建商亂蓋「土星環式」雨遮,進而虛灌房屋坪數。
內政部地政司說,自1982年以來台灣即採屋簷、雨遮辦理登記方式,目前有52萬多戶將屋簷、雨遮登記為既有產權,若驟然改變登記方式,可能將衝擊現行土地登記制度穩定性與一致性,也可能因面積計算方式變更,影響民眾申請都市更新案件的動力。
內政部表示,未來將持續「有物即有權」觀念,維持屋簷、雨遮納入建物測繪登記,雨遮範圍將嚴格覈實登記。
內政部說,去年5月1日上路的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」是第1波改革行動,將預售屋主建物、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面積及售價分開計列,可讓消費者清楚了解購買各部分坪數及價金,掌握計價方式是否合理。
內政部表示,今年5月1日將上路的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」是第2波改革,除納入「預售屋履約保證機制」,避免不肖建商捲款潛逃,更將進一步明定屋簷、雨遮不得納入房屋買賣價格計算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1000109
資料來源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109/5/2kiuz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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